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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滥用职权罪

发布时间:2018-04-07 15:24:13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多人无法认为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是一样的。但是,其实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是具有很明显的区别的。那么,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是什么?二者的刑法条文又分别是什么?庭立方小编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0.jpg

一、滥用职权罪

1、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国有资产造成的损失往往是非直接故意所致;

2、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般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3、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是以超越职权或者不适当行使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

二、滥用职权罪刑法条文:

第九章 渎职罪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是什么的全部解答。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者的心理状态,主观目的和客观表现三个方面上。虽然二者是有区别的,但都是触犯了法律的不当行为,都是应该避免的,尤其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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