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华 严选律师
河北天宏律师事务所
河北省石家庄市
发布时间:2020-06-03
﹡ ﹡ ﹡ 公 安 局
拘 留 证
×公( )拘字〔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_____条之规定,兹决定对_____(性别_____,出生日期_____,住址_____)执行拘留,送_____看守所羁押。
公安局(印)
年 月 日
本证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向我宣布。
被拘留人: _____(捺指印)
本证副本已收到,被拘留人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送至我所。
接收民警:
看守所(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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