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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发布时间:2020-06-06 17:26:39

依照《刑法》第399条第3款规定:

1.犯执行决、裁定失职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照本条第4款规定,执行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犯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同时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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