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瑶 严选律师
北京市博儒(西安)律师事务所
陕西省西安市
发布时间:2020-06-06
根据《》第396条第2款规定:
1.犯私分罚没财物罪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
2.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需注意的是,本罪虽属,但根据刑法规定实行的是单罚制,即只追究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不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故不应对单位判处罚金。此外,根据《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本罪中承担刑事责任的单位有关责任人员应当退赔私分的罚没财物;其他分得财物的单位职工,虽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其分得的罚没财物是国有资产,也应当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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