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五条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发布时间:2020-06-06 18:30:26
依照《》第355条第1款规定,犯非法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的,处3年以下或者,并处;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依照本条第2款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的法定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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