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

发布时间:2020-06-07 01:52:17

依照《刑法》第310条第1款的规定,犯窝藏、包庇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机关在适用《刑法》第310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该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是本罪的加重处罚情节,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窝藏、包庇的对象是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如重大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分子,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分子;窝藏、自庇犯罪分子的人数较多的;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时间较长,致使犯罪分子长期逍遥法外的;多次(3次以上)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等情形。2.依星该条第2款的规定,犯第1款之罪,事前通的,以共犯论处。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发表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