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最高人民法院
“6.26”毒品典型案例
(2010-2016)
2010年:
一、夏志军、何平全等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案 –如何认定制造毒品的“幕后老板”
二、王正元、朱玉峰等走私、运输毒品案 –走私、运输毒品次数多,数量特别巨大,且系,应予严惩。
三、刘巍等贩卖、制造毒品案 –贩卖、制造毒品数量大,在中系主犯,曾因犯罪被判刑,应予严惩。
四、李德忠等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案 –贩卖毒品数量巨大,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应予严惩。
2011年:
五、杨武、宋帮林等贩卖毒品案 –伙同他人多次贩卖毒品,数量大,且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应予严惩。
六、姚连生等贩卖、制造毒品案 –贩卖、制造毒品数量大,社会危害大,应予严惩。
七、王大庆等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数量大,且在运输、制造毒品共同犯罪中起组织、指挥作用,应予严惩。
八、练锡雄等贩卖毒品案 –贩卖毒品数量大,且系累犯和毒品再犯,应从严处罚。
九、黎锦华等贩卖毒品案 –贩卖毒品数量大,且曾因犯罪被判刑,应从严惩处。
2012年:
十、刘付成等贩卖、运输毒品案 –多次组织艾滋病人运输毒品、多次利用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罪行极其严重。
十一、忽彪武贩卖毒品案 –曾因贩卖毒品被判处重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又贩卖毒品,罪行极其严重。
十二、李亚琼故意杀人案 –吸食毒品后产生错误认识,持刀杀死一人,罪行极其严重。
十三、王小情等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 –利用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提炼制毒物品后进行贩卖,以定罪处罚。
十四、席海龙等贩卖、制造毒品案 –利用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提炼制毒物品后制造毒品,以定罪处罚。
十五、陈旭东等贩卖、制造毒品案 –明知他人利用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制造毒品,为其提供帮助,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2013年:
十六、孙子尔火等运输毒品案 –纠集他人运输毒品数量巨大,罪行极其严重。
十七、黄红中、王玉等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案 –黄红中系累犯,王玉在涉嫌贩卖毒品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继续贩卖毒品,均罪行极其严重。
十八、俞彬、孙弘贩卖、运输毒品案 –二人共同出资去外地贩运毒品,均系毒品再犯,孙弘还系累犯,均依法严惩。
十九、石超故意杀人案 –吸食毒品后持刀行凶,致二人死亡、一人轻伤,罪行极其严重。
二十、宁钢抢劫案 –毒瘾发作后因无钱购毒而结伙抢劫,致一人死亡,罪行极其严重。
2014年:
二十一、熊东平等贩卖、运输毒品案 –指使他人跨省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巨大,罪行极其严重。
二十二、肖文中等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 –制造、运输毒品数量巨大,并贩卖毒品,罪行极其严重。
二十三、杨永树等运输毒品案 –运输毒品数量大,且系累犯和毒品再犯,罪行极其严重。
二十四、高鹤、潘德虎贩卖毒品案 –购得毒品后加价贩卖给吸毒人员,依法惩处。
二十五、龚兴富故意杀人案 –吸食毒品后杀死同居女友和幼子,罪行极其严重。
2015年:
二十六、陈浩亮贩卖、运输毒品、于喜库贩卖毒品案 –跨省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且均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罪行极其严重。
二十七、邓科贩卖、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容留他人吸毒、黄浩、黄可荣制造毒品、刘鹏贩卖毒品案 –制造、贩卖氯胺酮,数量大,罪行极其严重。
二十八、王祖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 –吸毒后杀害养祖父母,并致养父受伤,罪行极其严重。
二十九、苏楚洁贩卖毒品案 –多次零包贩卖毒品,且系累犯和毒品再犯,依法严惩。
三十、张清国教唆他人吸毒案 –吸毒人员教唆他人吸毒,依法惩处。
2016年:
三十一、唐小平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 - 跨国,数量特别巨大,且系累犯,罪行极其严重。
三十二、洪海沿制造毒品案 - 制造毒品数量巨大,并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行极其严重。
三十三、舒余坤贩卖毒品案 - 考验期内大量贩卖毒品,且系毒品再犯,罪行极其严重。
三十四、陈万寿故意杀人案 - 吸毒致幻后杀死无辜幼儿,罪行极其严重。
三十五、孙静贩卖毒品案 - 通过网络贩卖毒品,并利用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严惩。
三十六、莫进友贩卖毒品案 - 武装掩护毒品犯罪,依法严惩。
三十七、林坤武贩卖毒品案 - 多次零包贩卖毒品,且系累犯和毒品再犯,依法严惩。
三十八、高锋容留他人吸毒案 - 娱乐场所管理者容留多人吸食毒品,依法严惩。
三十九、李贵松等抢劫案 - 为获取毒资共谋抢劫,并利用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严惩。
四十、陈学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 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投案自首,依法惩处。
2017年:
四十一、李怀愉贩卖、运输毒品案—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巨大,且系累犯和毒品再犯,罪行极其严重。
四十二、蔡志雄贩卖、制造毒品案—伙同他人制造、贩卖毒品,数量特别巨大,罪行极其严重。
四十三、杨开水运输毒品案—假释考验期内组织怀孕妇女运输毒品,数量特别巨大,且系毒品再犯,罪行极其严重。
四十四、肖胜故意杀人案—吸毒后交通肇事,持刀捅刺执行公务的民警,致1人死亡、1人轻伤,罪行极其严重。
四十五、臧吉喆贩卖毒品案—通过互联网贩卖毒品数量大,且系毒品再犯,依法严惩。
四十六、於国军贩卖毒品案—多次零包贩卖毒品,依法严惩。
四十七、杨洪贩卖毒品案—利用未成年人贩卖毒品,依法从重处罚。
四十八、利慧青等容留他人吸毒案—租赁娱乐场所容留多人吸毒,依法惩处。
四十九、鲁福平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非法生产邻氯苯基环戊酮,情节特别严重,依法惩处。
五十、张沛生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并连续冲撞,系累犯,投案自首,依法惩处。
2018年:
五十一、何信泽制造毒品案—制造毒品数量巨大,罪行极其严重。
五十二、刘帮贩卖、运输毒品案—利用信息网络、通过快递方式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且系毒品再犯,罪行极其严重。
五十三、龚金洪故意杀人案—吸毒后持菜刀砍死2名未成年子女,罪行极其严重。
五十四、孙小芳走私、贩卖毒品案—走私、贩卖国家的新精神活性物质,依法惩处。
五十五、石小美贩卖毒品案—贩卖毒品“神仙水”数量大,依法惩处。
五十六、曾金华等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非法生产麻黄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惩处。
五十七、徐福妙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非法种植罂粟数量较大,依法惩处。
五十八、袁为国贩卖、运输毒品案—为准确查明事实,通知侦查人员、鉴定人等出庭作证。
2019年:
五十九、施镇民、林少雄制造毒品案—纠集多人制造毒品数量特别巨大,罪行极其严重。
六十、赵云华贩卖、运输毒品案—跨省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巨大,且系累犯、毒品再犯,罪行极其严重。
六十一、杨有昌贩卖、运输毒品、赵有增贩卖毒品案—大量贩卖、运输新精神活性物质,依法从严惩处。
六十二、李军贩卖毒品案—利用网络向外籍人员贩卖大麻,依法惩处。
六十三、梁力元非法利用信息网络、非法持有毒品、汪庆贩卖毒品案—非法利用网络平台组织视频吸毒,依法惩处。
六十四、谢元庆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容留多名未成年人吸毒,依法惩处。
六十五、李德森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案—非法生产、买卖邻酮,数量特别巨大,依法惩处。
六十六、李华富故意杀人案—有长期吸毒史,持刀杀死邻居夫妇2人,罪行极其严重。
六十七、姚永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妨害公务案—吸毒后驾驶机动车任意冲撞,并撞击执行公务的警车,依法惩处。
六十八、李建贩卖毒品案—对取证瑕疵能够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依法采纳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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