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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影视的钱为何进了外卖小哥的账户,谁的错?谁负责?

发布时间:2020-11-19 18:04:39

  先以微信聊天套近乎进而引诱投资人在App上投资,再以好处费借用他人银行卡将投资款套现……就这样,老百姓的血汗钱直接进了不法分子的口袋,而犯罪分子却因身份不明难以抓获,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一时也无法追回。近日,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办理的这起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求暴富投资影视,一步步落入圈套

  薛女士在如东县经营着一家全国连锁的养生馆,出于业务开展的需要,她加入了一个几百人的微信业务群。2019年8月起,群里一个叫“刘波”的人开始与薛女士套近乎,一来二去两人逐渐熟稔,并且互加了微信好友。

  “刘波”向薛女士介绍自己是某影视公司的投资策划,还时不时向她介绍公司新近投资的影视项目,吹嘘项目投资收益,并将她拉进了一个影视投资微信群。起初还心怀警惕的薛女士,看到群里微友晒出的分红收益截图,有点跃跃欲试。然而,薛女士不知道的是,这个群里虽然有像她一样的被骗者,但更多的是诈骗分子的托。

  2019年10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薛女士按照“刘波”的指导,下载了一款名为国盛影业的App,并在该平台投资了500元。没想到,第二天本金500元和约定的收益11.5元就到账了。之后,薛女士又投资了2000元,第二天本金2000元和收益46元依然如约而至。高额回报率、及时兑现率,再加上微信群里网友们的现身说法,薛女士对“刘波”所谓“躺着赚钱”的说法深信不疑,开始加大投资力度,几天内就陆续投资32万余元。

  没想到,好景不长,同年11月初,当薛女士再次点击国盛影业App时,她惊慌地发现该App已经无法打开,所谓的投资微信群解散了,而“刘波”也失联了。意识到自己被骗了,薛女士急忙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贪小利帮忙套现,外卖小哥滑入深渊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发现,薛女士的钱被长沙的贺某及其妻子朱某取走了。难道贺某就是“刘波”吗?公安机关进行了进一步的侦查取证。

  贺某是长沙的一名外卖小哥,他到案后称并不认识“刘波”,之所以去取钱,是受朋友陈某所托。陈某告诉贺某,他在一家酒吧玩网游时认识了自称“平头哥”的男子。在一起喝酒聊天过程中,“平头哥”向陈某提供了一条“生财之路”,只要陈某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忙取现,就可以拿到3%的好处费。但是陈某由于个人征信问题无法办理银行卡,所以需要借用贺某的银行卡进行取现,二人商定3%的好处费平分。

  轻轻松松不费吹灰之力就可赚到3%的收益,陈某和贺某夫妇动心了。随后,“平头哥”教他们下载一款聊天软件,该软件隐蔽性比较强,会自动删除已读聊天信息,聊天好友也看不到彼此的个人信息。钱款入账后,“平头哥”会通过该软件告知贺某夫妇,贺某夫妇则立刻前往相应银行进行取现,并交给陈某。陈某再按照“平头哥”的指示,与“平头哥”安排的人员交接转移钱款。

  尽管陈某、贺某夫妇意识到这些钱可能来路不正,甚至是违法所得,但在利益的诱惑下,还是一步步滑入犯罪的深渊,甚至开始想方设法逃避查处。陈某和贺某等人在交流时,刻意回避钱款字眼,将其简称为“米”。

  在用自己的银行卡收取款几次后,贺某夫妇觉得风险太大,转而在网络非法购买以他人名义开户的银行卡,并提供给“平头哥”用于收取钱款。按照上述操作模式,2019年10月底至11月初,陈某和贺某共计取款100余万元,其中就包含了被害人薛女士被骗的32万余元,三人非法获利3万余元。

  没有实施诈骗,也要担责获刑

  2019年11月15日,贺某夫妇被抓获归案,随后陈某也主动投案。经审查,三人对于“刘波”“平头哥”等人实施的诈骗行为并不知晓,但对于提取的钱款可能为非法所得心知肚明,其行为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日前,经如东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贺某、陈某、朱某分别被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年三个月、一年六个月,各并处相应罚金

  然而,该案诈骗犯罪的主犯,狡猾的“刘波”“平头哥”等人因为身份不明,至今未能归案,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也无法全额追回。检察官提醒,近年来,以投资理财为名的各类网络骗局层出不穷。大家遇到各种名目的投资理财项目,特别是以超高回报为饵的项目,务必要绷紧防骗这根弦,对投资介绍人、投资平台等关键信息核实精准,避免上当受骗。如果发现遭遇网络诈骗,要及时报警、及时止损。

隐瞒犯罪所得罪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

(二)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

(三)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四)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

(五)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司法解释对掩饰、隐瞒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构成犯罪已有规定的,审理此类案件依照该规定。

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解释》,明知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收购,数量达到五十只以上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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