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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第二百六十五条 “以上”、“以下”、“内”的范围》

发布时间:2020-12-21 16:51:12

条文内容

第二百六十五条 内容

本规定所称“以上”、“以下”、“内”包括本数或者本级。

更新时间:2018-10-10 00:00:00

释义阐明

第二百六十五条 释义

本条是关于“以上”、“以下”、“内”的范围的规定。

较2006年《程序规定》第209条,本条未作修改。

按照通常的立法惯例,除非有特别注明,“以上”、“以下”内”皆包括本数或者本级。例如,《刑法》规定,“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民法通则》规定,“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本规定中所列的“以上”、“以下”、“内”均应包括本数在内,如“二千元以上罚款”包括2000元罚款,“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包括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的负责人,“二日内”包括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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