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简单的说,就是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的亲友牟利,比如:将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给亲友、向亲友高价采购单位所需品、低价卖出单位产品等。那么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活动,非法提供便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法律依据:
《》第一百六十六条【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 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
(二) 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
(三) 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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