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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行为方式是哪些?

发布时间:2021-07-04 23:20:20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但是,在实践中,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现象一直存在。那么,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行为方式是哪些?

律师解答:

行为方式:生产、销售假药。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只要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不管所生产、销售的假药有没有造成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如果实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结果,成立本罪的结果加重犯。

“生产、销售”的理解:生产包括合成、精制、提取、储存、加工炮制药品原料的行为;将药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制成成品过程中,进行配料、混合、制剂、储存、包装的行为;印制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或者为出售而购买、储存的行为属于“销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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