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是指将特定犯罪行为的财产所得和财产用途进行掩盖,意图使特定犯罪行为在表面上具有无处罚性或具有轻微处罚性或者意图使犯罪财产所得和财产用途及其来源难以追缴的行为。那么如果行为人明知是他人走私所得还将其转化为现金的行为如何定性?
律师解答:明知是他人走私毒品犯罪所得,为了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将毒资转化为现金的行为,构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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