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门前封锁大门、通道,阻止工作人员进入,围攻、辱骂、殴打工作人员等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都可能构成犯罪。那么,与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
(1)前者侵害的对象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后者侵害的对象是特定的国家工作人员。
(2)前者是聚众进行;后者可以是单个人进行。
(3)前者不限于采用暴力、威胁的方法;后者采用暴力、威胁的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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