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静华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流程大致如下:
(1)审查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的案件
(2)如果证据或其他材料不足的要求补充材料或者补充侦查
(3)对审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提起或不起诉的决定
关于刑事案件的起诉程序请参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30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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