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丹 严选律师
黑龙江龙广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发布时间:2021-10-16
组织参与国(境)外
律师解答: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1、必须实施组织他人参与赌博的行为,即实施策划、指挥、招揽、邀请他人参加赌博。这里的组织行为可以是我国内地公民实施的组织行为,也可以是国(境)外人员在内地针对我国内地公民实施的组织行为。
2、组织的对象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身份,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
3、组织我国公民参与的必须是国外或境外的赌博,即包括现实赴国(境)外参与赌博,也包括在网络空间通过线上方式参与国(境)外参与赌博。
4、必须达到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即组织我国公民参与国(境)外的赌博数额巨大的程度,或者组织人数众多、多次组织国(境)外赌博、影响恶劣等情况。具体的认定标准还有待于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
【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毒品犯罪
#暴力犯罪
#食药犯罪#毒品犯罪
2024/04/26 15:45
2024/04/26 14:47
2024/04/26 14:46
2024/04/26 11:59
2024/04/26 11:58
2024/04/26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