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破坏交通工具罪和在实际上都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但是在理论上,破坏交通工具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有明显区别的,那么这两个罪的区别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首先,侵犯的法益不同。前者侵犯的是交通运输安全;后者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其次,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正在使用中的交通工具;后者是尚未投入运行的交通工具及其部件。
法律依据:
《》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或者。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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