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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交通工具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11-21 11:17:30

虽然破坏交通工具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实际上都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但是在理论上,破坏交通工具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有明显区别的,那么这两个罪的区别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首先,侵犯的法益不同。前者侵犯的是交通运输安全;后者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其次,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正在使用中的交通工具;后者是尚未投入运行的交通工具及其部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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