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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走私罪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11-21 11:20:24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有可能只是单纯的组织他人偷越,也有可能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去进行犯罪行为,比如:走私、贩毒、贩卖人口,等等。那么,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走私罪的区别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1、侵犯的客体不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而走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其走私的对象是指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任何物品。

2、客观方面有所不同。前者是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而后者则是非法携带、运输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物品进出国(边)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 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 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 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 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 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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