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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新一轮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共侦破案件2704起,追缴文物6.1万件

发布时间:2021-12-13 17:25:55 来源:文物犯罪

公安部12月13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会同国家文物保护部门,依法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二级巡视员郑翔在发布会上通报,自去年8月31日以来,公安部会同国家文物局组织部署开展了新一轮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此次行动重点是打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窃石窟寺石刻、盗窃古建筑及其构件、盗窃损毁革命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格落实文物保护责任,建立健全严打、严防、严管、严治长效机制,坚决把国家文化遗产管理好、守护好。

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与文物部门密切协作、全力攻坚,不断取得新成效。截至11月30日,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各类文物犯罪案件2704起,打掉文物犯罪团伙58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368名,其中公安部A级通缉令逃犯22名,追缴各类文物6.1万件。破获案件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和追缴文物数均超过此前三次专项行动的总和。

公安部对重大盗掘、盗窃、走私文物案件挂牌督办,加强组织指挥,开展破案攻坚。国家文物局部署各级文物部门在线索移交、现场勘查、文物鉴定等工作给予全力支撑,无缝对接。在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的协调指挥下,各地公安、文物部门密切协作,先后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2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50余名,追缴文物1.4万件。近期,江苏无锡江阴市三级公安机关联手成功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4·3”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打掉一个盗掘宋代墓葬的全链条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8名;安徽安庆潜山市三级公安机关经缜密侦查,成功破获公安部督办的“5.31”系列盗掘古墓葬案,一举破获盗掘、倒卖等案件78起。

同时,各地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始终把追缴珍贵文物作为专项行动的首要任务,断链条、挖金主、追文物,成效明显。专项行动追缴的文物中,一级文物73件,二级文物375件,三级文物3827件,具有很高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江苏无锡江阴侦办的“4·3”特大文物案,共追缴瓷器、漆木器、金银器等各类文物1100余件,其中2件宋代龙泉窑瓷器是一级文物,十分稀有珍贵。安徽安庆潜山破获的“5.31”系列盗掘古墓葬案,追缴各类文物1696件,其中三级以上珍贵文物90件。四川乐山夹江县公安机关破获了“2017.8.20”庞坡洞摩崖造像被盗4年的积案,10尊被盗割佛首全部追回。

郑翔还介绍,公安部与国家文物局协同建立“打击防范文物犯罪联合长效工作机制”,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出台了办理文物案件的司法解释,为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提供了法律、信息、证据等各方面的支撑;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国家文物局在全国指定了38家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全力开展涉案文物鉴定工作;联合成立了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搭建了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为打击犯罪、追索文物提供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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