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触犯的卖赃者已告知收赃人赃物来源,收赃人仍然愿意收取赃物的,就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那么该罪侵犯了什么客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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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侵犯了司法机关正常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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