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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可以追回吗?

发布时间:2022-01-06 14:47:26

在诈骗案件侦破后,行为人为了掩藏所诈骗的财物很多已经被转让,那么他人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可以追回吗?

他人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可以追回吗?

律师解答:

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应当依法追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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