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活动罪不是帮助犯的正犯化,只是帮助犯的量刑规范,那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有关国家网络安全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具有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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