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往往是一个犯罪团伙进行犯罪,成员各有分工,那么帮助诈骗犯提供支付结算是吗?
律师解答:
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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