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生产有毒食品金额60万元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2-01-10 19:29:13

生产有毒食品不一定要对他人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才会定罪量刑,如果销售达到一定金额也有可能构成犯罪,那么生产有毒食品金额60万元怎么处理呢?

律师解答: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或者具有本解释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卓安律师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刑事法律问题,欢迎您进行刑事律师咨询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