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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取国家资金罪认定标准

发布时间:2022-01-15 15:57:54

目前我国刑法虽然尚未规定套取国家资金罪,但套取国家资金可能构成贪污罪或者诈骗罪。因此,我们分别来看两种不同罪名的认定标准。下面是卓安律师为您的专业知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律师解答:

贪污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 法释〔2016〕9号)第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贪污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2.贪污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但有其他较重情节的。

这些情节主要有: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罪:

(一)诈骗价值7000元(电信诈骗3000元)为“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诈骗价值7万元(电信诈骗3万元)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诈骗价值5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就是卓安律师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刑事法律问题,欢迎您进行刑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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