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健 严选律师
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长沙市
发布时间:2022-03-31
律师解答;药品严重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因此药品安全关乎国计民生,造假药会触犯我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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