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机关交的钱是什么钱?交了钱还需要坐牢吗?庭立方的专业律师对此作出了解答。
律师解答:在公安机关交的钱可能有两种性质,一是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之一——罚款;一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保证金。二者的区分可以通过公安机关出具的文书做判断:若是罚款,公安机关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最终处罚结果,交了罚款后则不会坐牢。若是取保候审保证金,公安机关会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被取保候审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的一种强制措施,保证金则是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一种手段,此时只是暂时不用去看守所,并不是最终的处罚结果。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后还会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侦查结束后案件还会依次到检察院、法院,若法院最终判处实刑,仍然是要坐牢的。不过,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一般情况下可能被判处的刑罚较低、社会危害性不大,取得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等不需要坐牢结果的可能性较大,犯罪嫌疑人应该积极争取。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取保候审的方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二条
【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及缴纳】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