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的确是“教训惨痛”的典型案例!如果仅仅是在高速公路上追逐竞驶没有酿成严重后果,双方司机的行为可能构成“”。但本案中两人因斗气飙车致6车连撞,其中一人的妻子也在事故中丧生,事实上已经危及了公共安全。因此,人民法院对两名司机以“”追究刑事责任是完全正确的。
近日,四川成都高新法院宣判一起案件:一男子驾车带妻儿前往游乐场途中,因变道引发另一车司机不满,遭对方辱骂。随后,两人在限速80公里的成雅高架快速路上,以120公里的时速追逐竞驶。最终,两人因斗气飙车致6车连撞,男子的妻子也在事故中丧生。日前此案二审宣判,两名司机被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中国警方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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