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灿 严选律师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22-06-16
法律依据:
《
【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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