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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了5年县长、4年县委书记的他,获刑16年

发布时间:2022-12-28 17:41:37 来源:政事儿

据安徽芜湖法院网消息,12月28日上午,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淮南市委督查组原副组长姚多咏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姚多咏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2年,被告人姚多咏利用担任凤台县县长、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企业经营、子女就业等方面提供帮助。2004年至2018年,姚多咏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156万元、2万美元。2007年至2008年,被告人姚多咏利用担任凤台县县长的职务便利,接受项目开发商的请托,在明知返还土地出让金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决定以征地拆迁补偿等名目返还土地出让金,造成国有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2564万元。被告人姚多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财产及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不能说明财产来源,数额达人民币1353万余元。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姚多咏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姚多咏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财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告人姚多咏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数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鉴于姚多咏在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前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悔罪、退出全部赃款,在法院审理阶段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法定、酌定的从轻、从宽处罚情节,可以从轻、从宽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官方简历显示,姚多咏出生于1957年。1998年3月,任淮南市潘集区委副书记;2001年3月起,历任淮南市体改委主任、党组书记,市体改办主任;2003年9月,任凤台县委副书记、代县长;2003年12月,任凤台县委副书记、县长;2008年9月,任凤台县委书记(2012年3月享受副市级待遇)
2012年8月,他任淮南市委督查组副组长;2018年11月退休,2021年8月被查。
今年1月,姚多咏被开除党籍。
经查,姚多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党纪国法,亲清不分、亦官亦商,贪婪成性、肆无忌惮,长期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大搞权钱交易,不择手段多方敛财;擅权妄为、损公肥私,造成特别重大国有财产损失。
姚多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姚多咏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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