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务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但是法律是否会判处呢?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方面,妨害公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问题,因此需要严格依法惩处。
【律师解答】
妨碍公务都是故意行为,因此而造成人身伤害的,一般应认定是故意伤害而非过失,如果导致了重伤或死亡结果都应以论处。其中,致人重伤的,可处三到十年;致人死亡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死刑。
,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是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2、在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所谓暴力通常表现为殴打、梱绑、禁闭等侵犯人身的强力行动;所谓“威胁”通常表现为以杀害、伤害、毁灭财产或毁灭名誉等形式实行精神强制。
3、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国家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有意用暴力、威胁方法进行阻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