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春妹 严选律师
广东拓安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湛江市
发布时间:2023-05-10
口供是认定犯罪常用的证据之一,但仅靠口供不足以对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定罪判刑。
【律师解答】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案件的审理需要依据证据材料来认定事实和责任。而口供作为证据之一,在取得时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经过法律程序核实才具备证明力。同时,应该结合其他证据,采用多种证据逐步证实成立。根据我国《》等相关规定,口供作为证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必须真实、确切;第二,必须有作证,或者形成笔录,并经确认;第三,必须与其他已证实的证据具有相互印证的关系;第四,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因此,尽管口供在犯罪案件中扮演重要角色,但作为单一证据的口供在法庭上往往难以承担起定罪的唯一证明。如果没有其它证据配合,仅凭口供难以确定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罪名和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百零五条 【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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