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养猩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将面临三年以下,可以并处。同时,私自养猩猩也可能涉及中的非法占有罪、等,情节严重者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禁止在家庭、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和其他公共场所或者非专业经营的野生动物展览场所、市场、交易场所等私自养殖、繁殖、收购、出售、运输、寄递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因此,私自养猩猩属于违反该法律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以并处罚金。此外,私自养猩猩还可能涉及刑法中的非法占有罪。如果私自养猩猩者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猩猩的,那么就构成了非法占有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非法占有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严重的情况是,私自养猩猩还可能涉及过失致人死亡罪。假如养猩猩者未能妥善控制猩猩行为导致他人受伤甚至死亡,将面临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指控,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因此,私自养猩猩不仅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还可能涉及到刑法中的多项罪名,私自养猩猩的后果十分严重,不应该轻易尝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