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包涉嫌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构成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七条之规定,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则可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
【法律分析】
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具有其独立的经济价值和社会地位。商标法作为我国最重要的知识产权法律之一,保护了企业在市场上使用的商标权益,也为消费者提供了保障。因此,侵犯商标权被认为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行为。销售假包,即销售未授权使用商标的伪劣产品,不仅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同时也可能涉嫌欺诈行为。销售假包的行为被认定为侵权行为,构成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则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此,销售假包是犯罪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除了刑事责任外,侵权人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商标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