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博刚 严选律师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徐权峰团队
安徽省合肥市
发布时间:2023-05-29
上门打砸致人轻伤构成,根据情节轻重可判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不处。
【法律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不处罚金。因此,上门打砸致人轻伤的行为就属于故意伤害罪的范畴。具体来说,如果被告人采取了暴力手段,比如用棍棒等器械进行攻击,且导致被害人轻微伤,那么其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而如果被告人只是扔了几个石子并没有使用明显的暴力手段,那么可能会被认定为。但无论如何,这种行为都是违法的,需要受到法律的惩治。在判决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因此,被告人是否认罪悔罪、是否赔偿被害人等都会影响判决结果。如果被告人能积极赔偿并认罪悔过,那么可能会对减轻其处罚起到一定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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