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不知情的情况下,如被判定有罪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如果能够证明自己对的犯罪行为一无所知,可以减轻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在我国中,合同诈骗是指通过虚构或者隐瞒事实等方式,使受害人误解事实真相,达到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的行为。合同诈骗从犯是指在主犯实施犯罪时,提供帮助或者参与其中的行为,但并不是主犯。如果从犯能够证明自己对主犯的犯罪行为一无所知,可以减轻其刑事责任。然而,作为合同诈骗的从犯,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从犯与主犯一样需要受到处罚。如果从犯没有达到立功的程度,可以从轻或免除处罚;如果从犯能够配合调查、认罪悔罪,也可能从轻处罚。但如果从犯故意提供帮助或者参与合同诈骗行为,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