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诈骗:就是有诈骗的嫌疑,但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任何人没有经法那么院依法判决不能确定为有罪,因此在使用涉嫌两个字时。公安立案侦查后称呼为,检察院起诉后称呼为被告人,若已经经过法院判决有罪则被称呼为罪犯行为。那么银行卡涉嫌诈骗怎么回事?
【法律解析】
银行卡涉及网络诈骗的情况如下:
1、网络钓鱼:网络钓鱼是指通过虚假的网站、邮件、短信等方式,诱骗银行卡持有人输入个人信息和银行卡信息,以此进行诈骗活动。
2、病毒木马:病毒木马是一种恶意软件,可以通过网络传播,感染银行卡持有人的电脑或手机,窃取个人信息和银行卡信息,从而进行诈骗活动。
3、公共Wi-Fi:使用公共Wi-Fi时,可能存在信息被窃取的风险,如果使用公共Wi-Fi进行银行卡转账等敏感操作,可能会被黑客窃取信息进行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