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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还要进去坐牢吗?

发布时间:2023-07-31 16:44:17

缓刑是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但不执行该刑期,而在一定的缓刑期限内,被判决人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调整行为并接受监督,否则就会视为违反缓刑条件,必须再次被关押。所以,如果在缓刑期间违反缓刑条件,法院有可能撤销原来的缓刑,并将被判决人重新受刑执行。

【法律解析】

缓刑是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方式,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缓刑是指对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可以缓期执行,考验缓期执行期间是否遵守法律、规定的行为处置和接受监督的刑事执行方法。若被判人在缓刑期间未按照缓刑裁定履行义务,或者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那么法院有权撤销原先的缓刑裁定,将被判决人重新判处有期徒刑,而且不受缓刑期限的限制。具体来说,如果缓刑期间被判决人未履行缓刑时规定的义务,或者在缓刑考验期内再次犯罪,法院将视情况撤销缓刑裁定。如果缓刑期间被判决人有新罪行,法院可能在原判处罚基础上,依法增加新罪刑罚,并可以同时撤销缓刑。撤销缓刑后,被判决人必须执行原先的有期徒刑。总之,缓刑期间被判决人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调整行为并接受监督,不能再次犯罪、违反缓刑裁定,否则不仅可能失去缓刑机会,还可能会被判处更长的有期徒刑。所以,对于受到缓刑裁判的被判决人来说,一定要严格遵守缓刑条件,避免再次犯罪或违反缓刑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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