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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司法解释?

发布时间:2023-08-02 14:52:45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犯罪行为,主要取决于犯罪事实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依据法律规定,涉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行为可能面临从15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刑罚。

【法律解析】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化学物质、药物、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劣质原料等,制造、销售、运输或者贮存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达到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其他危害程度的严重限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涉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行为可能面临从15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刑罚。在法律适用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会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一方面,犯罪事实的严重程度将直接决定判决的轻重。另一方面,危害的影响范围也是量刑的考虑因素之一。例如,如果有毒有害食品进入了公共市场,危害的范围将明显扩大,可能会导致社会公众的恐慌和不良影响,因此将被视为更加严重的犯罪。总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犯罪行为,严重威胁公众安全和健康。法律规定对该类犯罪的制裁非常严厉,需要加强对于食品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和管理,净化市场环境,保障公众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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