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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药品管理秩序罪

发布时间:2023-08-25 15:50:33

妨害药品管理秩序罪是指以非法手段扰乱、破坏药品管理秩序,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的行为。该罪行包括制售假药、使用假药、擅自销售未经批准的药品等。妨害药品管理秩序罪的刑罚有可能为拘役有期徒刑等。

【法律解析】

妨害药品管理秩序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它指的是以非法手段干扰、阻碍、破坏药品管理秩序,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的行为。这类犯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制售假药、使用假药、擅自销售未经批准的药品等。妨害药品管理秩序罪的危害性在于它涉及的是与人们的生命健康密切相关的药品,一旦出现问题,可能对人民群众带来严重的伤害甚至生命危险。一般情况下,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主体的过错程度等因素会被考虑在量刑中。刑罚可能包括拘役、有期徒刑以及罚款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妨害药品管理罪】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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