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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罪的立案标准

发布时间:2023-09-19 16:40:42

拒执罪也就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于构成此罪都是嫌疑人不执行法院的相关判决。那么要构成拒执罪就需要达到相应的立案标准,那么公安部拒执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

【法律分析】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拒执罪立案没有金额要求,主要有行为就可以。
被执行人有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的,构成犯罪。如果存在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行为的、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的,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拒执罪即拒绝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人民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送达人民检察院。
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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