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签了认罪认罚依然可以申诉。认罪认罚并不影响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权利。如果认为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如存在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程序违法等情况,都可以通过申诉寻求司法救济。
一、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此条款明确赋予了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后申诉的基本权利,认罪认罚作为一种诉讼程序选择,并不排除申诉权的行使。
2)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虽然鼓励、被告人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但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放弃了对错误裁判的救济途径。如果在认罪认罚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受到胁迫等违法情形,导致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进而影响到判决公正性,同样可以成为申诉的理由。
二、处理建议
1)梳理案件材料: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若决定申诉,首先要仔细梳理案件材料,找出认为判决、裁定错误的关键事实和法律依据。例如,若存在新的证据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的行为与判决认定不一致,或者原判决适用法律条文明显错误等,都要详细整理并记录。
2)撰写申诉书:撰写申诉书是关键环节。申诉书应清晰阐述申诉请求,明确指出原判决、裁定存在的错误之处,并结合相关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详细论证。同时,要说明认罪认罚过程中是否存在程序违法或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愿的情况。例如,若当事人声称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受到了诱导或胁迫,要在申诉书中提供相应线索或证据,如在场信息、沟通记录等。
3)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可以聘请有经验的代理申诉,律师能够运用专业知识,从更全面的角度分析案件,为申诉提供有力支持。律师会协助当事人收集证据,与司法机关沟通,在申诉过程中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时,要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申诉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审查。
即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当事人仍享有申诉的权利。通过合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当事人可以寻求司法救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