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挪用公款后销毁有关账目如何定性?

发布时间:2011-07-13 16:24:35

有企业老总李某,嗜赌成性,在输光了自己的积蓄后,为了捞回赌资,将手伸向公款。从2002年6月始至2003年5月止,先后多次挪用公款共计95万元参加赌博,结果全部输光。李某怕被发现,叫当时正承建单位办公楼的张某虚开96 万元的工程款发票平账。案发后,李某无力退还公款。李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本案中,李某的前行为是公款私用,主观意图是暂时使用,属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后来,李某以虚开的工程款发票平账,说明其主观故意发生了转变,客观上其所挪用的公款在单位财务账目上已不能反映出来,财产的所有权事实上已发生转移。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李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行为人挪用公款后采用伪造单据、涂改账目、销毁凭证、变卖获利、赠送他人等方法,使所挪用的公款难以在单位财务账目上反映出来的。说明行为人主观目的发生了变化,想永久控制财物,客观上财产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符合贪污罪的构成特征。应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刑法条文: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件有关问题的批复

2:关于佛教协会工作人员能否构成受贿罪或者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主体问题的答复

3:关于印发《关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以贪污论处的问题的修改补充意见》的通知

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的通知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

6:关于共同做好国有企业中贪污贿赂犯罪预防工作的通知

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以贪污论处的问题的修改补充意见》的通知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贪污 受贿 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法正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贪污挪用公款所生利息应否计入贪污挪用公款犯罪数额问题的批复

10:关于有贪污贿赂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限期内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

11: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犯有贪污、贿赂错误党纪处分的数额界限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法正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1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贪污受贿案件免予起诉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1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期内自首坦白的通告》的通知 [05-30]

15: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贪污盗窃粮票油票等计划供应票证应如何处理问题的电话答复

16: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盗窃、贪污粮食数额如何计算问题的意见

17: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报告和督办贪污贿赂、渎职、经济犯罪大要案件工作的通知

18: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等关于共同开展预防重点公路工程建设中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

19: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共同开展预防重点公路工程建设中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

更多相关内容:

1贪污罪

2、成安律师贪污罪亲办经典案例

担任龙泉驿区前区委书记弓某、副区长苏某、区长助理、建设局长等贪污、私分国有资产一案的辩护人,成功罪轻辩护

担任四川省某展览管馆长的受贿、挪用公款、贪污案的辩护人

3贪污罪示范性、典型案例

4贪污罪相关论文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