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灿 严选律师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12-07-26
庭立方:根据第九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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