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思跃 严选律师
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
贵州省贵阳市
发布时间:2013-02-01
庭立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修订)第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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