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英辉 严选律师
甘肃嘉乐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
发布时间:2013-04-25
庭立方: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第九条 参加公开审查活动的人员包括:案件承办人、书记员、受邀人员、申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原案其他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
经人民检察院许可的其他人员,也可以参加公开审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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