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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被害人索要,但遭被害人拒绝,没有索要到。是否构成敲诈勒索?会不会判刑?

发布时间:2013-05-21 15:18:29

答:1、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俱,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2、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要撅的方法,强索公私财物的行为。法定刑:犯敲诈勒索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是指财物数额大;多次;引起后果严重等。
未遂犯比照即遂犯从轻或者减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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