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杨某某为甘肃某区人士,常年以家中务农为职业,因身体原因找中间人杨某1收购“麝香”用于治疗身体疾病,后甘肃省某检察院以杨某某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提起公诉,并认为杨某为购买“麝香”支出的15万余元应当全部当做犯罪情节予以确认,应
一、案情简介2019年,孟某某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刑事拘留。二、办案过程辩护人接受孟某某家属委托后,通过会见孟某某对案件有了初步了解,后与办案民警积极沟通交流,并撰写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三、辩护思路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犯罪嫌疑人孟某某尚未被批捕,仅是刑事拘留,因此辩护人首要做的任务即是与办案单位沟通,希望
一、案情简介2013年9月至2015年11月期间,被告人杨某生,杨某科,张某在兰州市城关区注册成立甘肃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兰州市向不特定公众散发宣传彩页等方式,虚构项目进行公开宣传,以18%~48%年化收益率,回报为诱饵与不特定公众人员签订《理财协议书》,《民间借贷合同书》,向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公
一、案情简介戴某某因涉嫌合同诈骗案被刑事拘留二、办案过程张晓军律师接受嫌疑人戴某某家属委托后,担任其侦查期间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人第一时间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与办案机关积极沟通,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三、辩护思路通过会见了解案情后与家属反馈沟通,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提交至办案机关。四、办案结果家属仅
一、案情简介田某某因涉嫌诈骗案被刑事拘留。二、办案过程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田某某的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并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交流,提交相关法律意见书。三、辩护思路通过会见了解案情后,与家属进行反馈沟通,并撰写相关法律意见书。四、办案结果家属仅委托一次会见,案件后续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五、办
一、案情简介2014年8月31日20时许,被告人吴某某在兰州市某专卖店内,趁导购员不备之际,盗得该店黑色皮衣一件,实物价值计2499元。同年9月2日14时许,被告人吴某某在上述同一地点,趁导购员王某不备之际,盗得黑色皮衣一件,黑色T恤两件,实物价值共计2997元。被告人吴某某欲逃离现场时,被当场抓获
一、案情简介魏某某于2014年在兰州市某区开办“甘肃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AN分公司”,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管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2014年9月至2015年10月期间,魏某某雇佣业务员采取向附近居民发放传单的方式招揽客户,以高额投资利息为诱饵,先后与李某某、耿某某、刘某某等24
一、案情简介2009年11月26日-2010年11月5日,被告人冉某某因生意中缺乏资金,遂伙同被告人刘某某、被告人谢某某、被告人达某某等11人在兰州市信用合作联社H信用社,曾多次利用伪造的房屋产权证书,骗取银行贷款。被告人蒋某某、胡某某作为H信用社主任和信贷员,没有严格审查被告人所提供抵押物的真实性
一、案情简介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审理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齐某某、杨某某、张某乙、李某某、张某甲犯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于2017年7月12日作出(2017)甘0103刑初177号刑事判决。原公诉机关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原判量刑不当,提出抗诉;原审被告人齐某某、张
一、案情简介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审理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冉某某、刘某甲、谢某某、达某甲、达某乙、王某某、刘某乙、周某某、闵某某、蒲某某你、李某某犯骗取贷款罪,蒋某某、胡某某、郭某某犯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于2015年4月14日作出(2015)七刑初字第115号刑事判决,被告人冉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