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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咨询
01.05 2024
L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陈足戈律师经过不懈努力,不予逮捕(取保候审)。

案情简介2023年9月15日当事人从成雅高速到玉林的高速路口上,被监督局的人拦截,当场被扣押手机和车里的酒。随后当事人被带往监督局,工作人员进行了简单的鉴定说车上的酒都是假酒后被刑事立案。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开展侦查阶段的会见工作,了解案情,向办案机关递交律师法律意见书,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经济犯罪
01.03 2024
W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杨巽律师为其辩护获重罪变更轻罪

一、案情简介2023年,W某通过向同案犯提供作案的手机、音频线,亲自教授同案犯如何架设设备,设备架设后向同案犯传递上家提供的软件登录信息,给境外诈骗人员提供拨打诈骗电话帮助(GOIP),W某获利数万元。二、办案过程承办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之后,立即前往办案单位递交委托手续并开展工作,在会见当事人并充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01.03 2024
W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杨巽律师为其辩护获缓刑

一、案情简介2022年,被告人Y某、W某经共谋后,由W某提供其银行收款账号,以售卖二手车骗取买家定金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万元。二、办案过程承办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之后,立即前往办案单位递交委托手续并开展工作,在会见当事人并充分取得其信任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分析了案件情况。同时承办律师与承办人就案件存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01.03 2024
C某某故意伤害一案,魏巍律师、王进律师为其辩护检察院最终对其不起诉

一、【案情简述】2023年1月22日早晨,C某与Z某发生口角并互相抓扯,后Z某受伤入院治疗。公安机关以C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之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办案机关查明:“C某持刀在Z某腰部桶了一刀、左手臂捅一刀,左腋窝处被划了两刀、后颈处划了一刀并导致Z某头部受伤。经有关鉴定机构鉴定,Z

暴力犯罪
12.26 2023
S某找关系型诈骗案,经四川卓安邹轶律师不懈努力,不予批准逮捕,取保候审。

案情简介被害人K某因经济纠纷想要找“关系”协调问题,经中间人介绍找到S某,S某再经第二个中间人介绍认识了自称可以解决K某问题的D某,三方多次会面磋商,D某通过S某向K某索要200万元的“茶水费”,K某向S某表示给不了那么多,只能给50万元,并且转给了S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12.25 2023
S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张敏律师出庭为其辩护,检察院调整量刑建议,一审减轻处罚

一、【案情简述】2022年2月至2022年5月,被告人W某、Z某、S某、F某和T某等人利用购买的电脑、手机等工具,按照话术模板,使用虚假的“美团”购物平台账号和虚假身份信息,通过微信与被害人联系谎称自己是离异单亲妈妈,以网恋交友的名义与被害人聊天获得被害人好感后,再向被害人推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12.25 2023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詹勇、张敏律师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财务总监W某开展辩护工作,签署缓刑的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案情简述】2018年底,犯罪嫌疑人Z某、C某等人了解到国家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改革,便成立推广公司为药厂开具增值税发票并赚取手续费。2020年底,W某应聘进入由Z某、C某等人成立的某医疗科技公司担任该公司的财务总监,负责对Z某、C某旗下涉案公司进行账目核对和利润核算等工作。经税务

税务犯罪
12.25 2023
H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案,李辰君律师为其争取缓刑。

一、案情简介之前委托了律师,对比后有明显差别,遂委托卓安团队介入交通肇事,一死一轻伤,天府新区,超速(97km/H)谅解、赔偿、自首、认罪认罚希望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不起诉。二、辩护思路经过查阅案件卷宗及会见H某,根据事实与法律,辩护人具体辩护思路如下:1、案发后,H某留在原地主动报警并及时拨打急救电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12.21 2023
F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何冰冰律师、石大海律师为其积极辩护,获得减轻处罚

一、【案情简述】2019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F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某建筑公司1、刘某、李某、某建筑公司2等公司和个人在项目投标、项目分包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现金1000万余元。二、【辩护思路】1、辩护人认为F某经监委电话通知后在单位人员陪同下自动到案,主动交代了监察机

职务犯罪
官员犯罪
12.12 2023
Y某涉嫌行贿罪案,詹勇、魏巍律师竭诚为当事人服务,精准分析案情,提供法律分析结论

一、案情简述Y某涉嫌向Z某行贿175万元,向X某某行贿20万元。二、辩护思路经过查阅案件卷宗及会见Y某,根据事实与法律,辩护人的具体辩护思路如下:一、关于向Z某行贿应当认定为X某某与Y某共同犯罪,其中Y某的作用和地位较小,应认定为从犯。(一)向Z某行贿应当认定为是X某某和Y某共同犯罪。(二)在该共同

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