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简介】——以购买投资项目,骗取被害人90余万。被告人系公司副总经理,于2015年6月、8月、以投资A项目为由,先后与被害人张某签订两份投资协议。约定张某认购A项目,成为有限合伙人,基金预期年化收益为10%,共计购买60万,后尹某先后通过其控制的他人账户向陈文俊转款,
一、【案例简介】公诉机关指控:1、2013年至2015年,具有F公司运营决策权的职务便利并利用被告人Z某担任F公司合约部经理,具有起草、签订合同权的职务便利,采用虚构业务,签订虚构合同的方式套取法斯特公司资金,进而将资金进入F公司私自设立的“小金库”。2、2013年至2015
一、案情简介李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至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巴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李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委托我所律师为其辩护,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发回重审,最终巴州区人民检察院撤回起
一、【案例简介】公诉机关指控:1.2015年12月,被告人L某在签订机械设备租凭合同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G某好处费10万元。2.2016年2月,被告人L某在采购中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供货商P某的相关企业违规获取采购订单并供货,并收取好处费现金人民币10万元。二、【辩护思路】辩护人在接受被告人亲属委托后
一、【案例简述】2012年至2016年,被告人W某在担任某妇女儿童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该院作为某县某医疗管理中心的定点医疗机构的便利条件,在协助新农合中心代为支付参合病人住院补偿费的过程中,采取虚构病人住院病历资料的方式,骗取国家新农合、医保补偿共计人民币65155.91元。被告人W某在明知同一住院病
一、【案情简述】起诉书指控王某通过他人将“某慈善互助平台”系统引进四川,实质为上线通过大量发展下线非法获利的传销平台。指控王某加入该平台成为会员后,通过微信等互联网大力宣传不倒翁平台,并间接发展叶某某为其下线,指导建立多个交流微信群,共发展下线102人,涉案金额361.5万元
一、案情简介2015年12月17日,嫌疑人王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成都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在成都市看守所。二、办案过程承办律师接受疑人家属委托之后,第一时间前往成都市看守所会见嫌疑人,转达了家属的关心与嘱托,在充分取得嫌疑人信任的基础上,详细了解了案件的经过和情况,并向嫌疑人详细说明了刑事
一、案情简介徐某系某社区工作人员,2009年9月郑某取得双流县某社区农贸市场投资建设项目,后违规修建固定建筑并对外出售。徐某以郑某违规为由要其停工整改,先后6次收受郑某现金人民币5万元,徐某收取以上5万元后用于社区接待支出。二、办案过程承办律师在接受家属委托之后,立即前往羁押地会见被告人,在充分取得
一、案例简介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系长沙S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1月3日,袁某与乐山市L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贸易公司”)签订购车合同,并承诺若逾期还款,则自愿将车辆交L贸易公司处理,袁某尚欠28万余元未支付给L贸易公司。2016年8月29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
一、【案例简述】柏某等人涉嫌冒用他人信用卡,被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柏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判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2013年9月,被告人柏某与同案犯到成都市高新区某银行ATM机处取钱,二人在取钱过程中发现受害人路某的银行卡在ATM机中未取出,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