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程序
手机浏览
登录/注册
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03.29 2024
L某涉嫌强迫交易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钟灵柔律师在公安报捕前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一、案情简介L某系拉矿车队人员,由于与矿山承包商签订合同事宜,引起纠纷,参与了三次堵车以及一次上访事件,后被公安以涉嫌强迫交易罪刑事拘留。二、办案过程接受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梳理出两次堵车与上访事件的来龙去脉,后续结合和办案机关的沟通情况以及多次会见情况,评估当事人在其中参与的程度,以及对

经济犯罪
03.29 2024
B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所钟灵柔律师为其从5年成功辩护到2年10个月

一、案情简介全案不分主从,抽头近九万,情节严重,应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我方当事人被抓获归案,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二、办案过程根据多次会见当事人,就案件中的疑点再仔细进行核对,完善辩护意见;充分注重庭前沟通,法庭上就关键争议点发表意见;庭后与法官保持良好沟通,根据庭审与沟通情况,再次提交补充辩护意见。

经济犯罪
03.29 2024
W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卓安律师事务所石大海、陈庆山律师为其辩护,由一年实刑变更为不起诉

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罪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结果:不起诉亮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事实不清;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封面语:W某进入跑分团伙为上游电信诈骗集团进行银行取现,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检察院量刑建议为一年有期徒刑实刑,石大海、陈庆山律师介入后迅速捕捉到W某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03.27 2024
W某组织传销罪一案预上诉,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詹勇律师全面分析上诉利弊,获得客户认同

案情简介2021年8月初,T某(另案处理)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W某,T某向W某讲解了H某公司的推广规划、模式等,并把W某推荐给了Z某。W某经考察该APP后在测试阶段与M某等人出资**万元成为某市省代。2022年3月,W某被Z某任命为汇收钱公司市场部负责人,主要负责市场推广及管理、拓展市场分部等职责。后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03.13 2024
Z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杨巽律师为其辩护,获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一、案情简介Z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二、办案过程承办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之后,立即前往办案单位递交委托手续并开展会见工作,客观公正地分析了案件情况。同时承办律师与承办人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地向承办人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三、辩护思路辩护人认为Z某涉案情节相对轻微,即使涉嫌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03.07 2024
R某涉嫌贷款诈骗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孙媛媛律师为其辩护,成功获得缓刑

一、案情简介当事人R某的男朋友长期与他人合作,通过寻找不在意自己征信的人员冒充虚假购车人去4S店贷款购车,贷款成功办理后,将所购车辆卖出并不还剩余贷款,由此骗取金融公司的贷款,当事人在其男友的犯罪过程中提供了相应帮助,如伪装成贷款人帮忙接听贷款审核电话、将贷款人带去4S店完成贷款过程,共涉及五辆骗贷

经济犯罪
03.07 2024
F某涉嫌保险诈骗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陈曦雨律师、孙媛媛律师为其辩护,成功获得免予刑事处罚结果

一、案情简介F某本是某公司老总,在3年前的某一天修车时,受到某修理厂工作人员,也即本案主犯之一X某的鼓动,听说可以免费修车,因一时贪图小利,于是同意将自己的车提供给该工作人员用于制造虚假交通事故,以此达到报保险以免费修车的目的,事后,该主犯向F某转账7千元作为返利,此后双方再无联系。2023年夏,F

经济犯罪
03.05 2024
Z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魏巍律师辩护,获得轻判

一、【案情简述】检察机关指控:2021年至2022年期间,F某(已判)从事虚假几份兑换商城,委托被告人z某某提供技术。T某于2021年9月开始加如与F某某共同经营。经营模式:由Z某某架设一个虚假积分商城,F某某T某通过联系短信运营商群发虚构几份即将到期可兑换购买商品的信息。引诱被害人点击进入商城购物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03.05 2024
W某某涉嫌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石大海律师经过不懈努力,获得缓刑的量刑建议。

案情简介公安机关侦查查明:2018年期问犯罪嫌疑人S某、J某(另处)租赁我市某写字间内成立“JSF”公司,并且大量招募工作人员从事金融股票投资,为境外诈骗团伙做“引流”工作,2019年5月初期间,在S某、J某的组织下,为犯罪嫌疑人W某某等二十余人提供机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03.05 2024
Y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魏巍律师介入后取保候审并取得缓刑的认罪认罚量刑建议

一、【案情简述】公安机关侦查认定:2018年3月,马来西亚籍华裔c某某、l某1、l某2(已被湖南衡阳打击)三人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合伙开发运营“海汇国际”网络传销平台。该传销组织打着“外汇交易”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在中国境内通过互联网、线下组织上课和&

经济犯罪